第427章 气死蚁,桀骏归秦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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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同于北方的寒冷,南方依旧是温煦如春。桀骏穿着单薄的麻衣,脚上踩着双人字拖鞋。样式的确古怪了些,却胜在好用比光脚强。

人字拖自然是出自黑夫手笔,主要是岭南多水且潮湿,所以导致士卒的鞋袜始终都是湿的,很容易患上脚气。有的比较严重,脚趾缝里面烂的连骨头都能瞧见。又痒又疼,连觉都睡不好。

韩非当初就曾写了个故事,名曰鲁人徙越。大概就是说有个鲁人擅长做鞋,妻子擅制布冠,所以想去越地做买卖。有位智者就告诉他们,若去了越地肯定会穷死。因为越人喜欢光脚走路,不喜穿鞋。越人披发文身,更加不喜佩冠。

来至岭南后黑夫就明白了,也难怪后世两广地区喜欢拖鞋。效仿越人光脚也不现实,毕竟他们还得急行军,再加上道路崎岖遍布碎石,若是不慎被划伤也是得不偿失。黑夫就因地制宜编织草鞋,只是做的缝隙空洞偏大,如此也能透气。而他自己则搞出人字拖,适用于能骑马乘车的高级军吏,更加的透气干爽。

桀骏起身帮着清洗蔬菜牲畜,因为桀骏已经死了,现在的他成为名西瓯俘虏,负责在后方烧锅煮饭。灶台上还挂着特殊的铜器,同样也是出自黑夫的手笔。

造型很独特,中间有截类似于是倒放着的铃铛。下方有着铜钩用来挂鱼挂肉,上方则有圆环用以悬扣。此物则被黑夫命名为气死蚁,顾名思义就是用来防范虫蚁的。

两广地区是谁来谁知道,不论蛇虫鼠蚁都绝对是大一号。黑夫听当地人说,这些虫豸无比贪婪,只要闻到腥味就会蜂拥而来。就算是将食物高高悬挂,都会被虫豸所食。

嗯?!

你小子是不是话里有话?

黑夫也没深究,就想到了后世的神器气死蚁铜挂钩。包括储存食物的陶罐,也能在中间多做一层,就能用来存水,防止虫蚁糟蹋粮食。

他记得,其实出土的南越王坟墓内就有这玩意儿。即便是在后世,两广部分农村地区还有人在用。

“驺,将这饭食给将军送去。”

“嗯。”

桀骏死里逃生后,也是彻底看明白了。他能肯定,杀他的人绝不是译吁宋,而是那病秧子张良。他出现在目标地后,连人影子都没瞧见便有诸多弩箭袭来。若是译吁宋,必然会现身见他。等问清楚后,再对他下手也不迟。

张良为何要急于杀他?

很简单,杀人灭口!

如此就能佐证,秦人没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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